中新网广州9月8日电 (记者 蔡敏婕)广州市交通运输局8日发布《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申请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政补助资金的公示》,公示称,今年5月广州本地疫情发生后,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收入锐减,为帮扶巡游车行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该局拟对在5月21日至6月24日广州疫情期间受影响的在运营车辆发放一次性专项补助。
上述公示称,停运于荔湾区芳村、番禺区大石村等封控管理区的车辆按照不高于每车3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如符合条件的车辆不超过500台,按每车3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如符合条件车辆超过500台,则符合条件车辆平均分配150万元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发放至对应巡游车驾驶员。
除封控区域车辆外,5月21日至6月24日期间任意一天,《道路运输证》(出租客运)有效的巡游车,按照每车3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补助资金发放至对应巡游车驾驶员。在此期间车辆更新的,新、旧车辆以一台车计算补助。
据悉,同一车辆、同一驾驶员不重复享受上述补助;停产、停业车辆不纳入上述补贴范围;财政补助资金应当发放至巡游车对应驾驶员,无对应驾驶员认领的,企业应当将财政补助资金退回广州市财政专款账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