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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浊扬清,文艺需更多“真正的批评”

日期:2021-01-28  来源:新华日报

  关于文艺评论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了真正的批评,我们的文艺作品才能越来越好。文艺批评是文艺创作的一面镜子、一剂良药,是引导创作、多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的重要力量。”俄罗斯大批评家别林斯基也曾说:“关于伟大作品评论,其重要性不在伟大作品之下。”目前的文艺评论不尽如人意,创作、演出、评论三位一体,评论远远落后于文艺创作和演出实践。文艺评论基本上处于创作、演出的附庸地位,要么是以推销为目的的剧情宣传外加广告式的演员介绍,要么是缺少学术价值的无原则的捧场。文艺评论最浅层的引领观众欣赏文艺的功能常常都没有做到位。

  加强文艺评论建设目前要解决不敢评和不会评的问题。不敢评是碍于人情面子,需要营造良好的文艺评论环境。不会评是能力问题,不知道怎么评。不敢评和不会评有时也紧密联系在一起,正因为不会评才不敢评。

  如何加强文艺评论?首先应加强文艺理论研究。要厘清文艺评论体系、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基本方法,只有对这些基本理论问题达成共识,才能有效地深入地探讨文艺评论方法与方向。评论是评价加论述,评价要有观点,论述要有依据。有观点有论证是好的评论的基本要求。

  好的评论还要明确评论标准。评判文艺作品优劣的首要标准是看是否符合党的文艺方针。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是文艺评论的重要指南,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文艺理论和评论工作,坚持运用历史的、人民的、艺术的、美学的观点评判和鉴赏作品,褒优贬劣、激浊扬清,建立经得起人民检验的评价标准。评价文艺作品,要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相统一。繁荣文艺创作,要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

  艺术性标准也很重要。不同艺术门类有各自独特的评价标准。就戏曲评论而言,首先要厘清什么是戏曲。戏曲评论要“戏曲化”,戏曲化的实质是戏要像戏。目前戏曲评论存在两种倾向。一种是文学化的倾向,所谓的戏曲评论其实就是一种文学评论,分析戏曲的思想主旨、人物刻画、情节结构、人物性格、语言风格,这些都是文学的评论,离戏曲的艺术本体还有距离。文学的理解与表达和戏曲的理解与表达在本质上是不同的,两者之间的差异在于,戏曲的表演诉诸身体而文学的阐释诉诸语言。另一种是话剧化倾向。批评戏曲场面不够集中、冲突不够剧烈、节奏不够紧凑,其实是以话剧标准评判戏曲。戏曲具有与生俱来的民间色彩,更擅长表现生活常理、人之常情、社会常识,故事通俗、主题浅显、结构简单、人物单纯。话剧化倾向还表现在以写实话剧的生活逻辑来审视戏曲情节与情境的真实性。有评论指出黄梅戏《小乔初嫁》的“反间计”(曹操谎称只要周瑜献上小乔就罢兵,搞得军中流言纷纷,说周大都督为了保全自己老婆,不惜拼了千万人性命打仗,小乔为了解开死结,只身过江找曹操)不合逻辑,根本无法成立,尤其是剧中“隔江对唱”一场缺乏真实性:新婚娇妻出走曹营,周瑜不去驾舟追赶,居然还有空与妻子缠绵对唱呢!这样的批评所秉持的其实正是话剧艺术的写实标准,而忽视了戏曲固有的美学精神。

  加强文艺评论需要吸引并培养评论人才。如何吸引人才来从事文艺评论工作?一方面可以考虑适当增加文艺评论的奖项,通过评奖导向,建立科学的文艺评论标准,激励文艺评论者不断提升自身理论修养,树立一批敢于在不良文艺作品前说真话的优秀文艺评论家形象,从而营造出健康的文艺评论氛围。另一方面可以考虑在艺术系列职称中增设“文化艺术研究(含评论)”职称,名称建议为文艺研究员,解决从事文艺研究、文艺评论人员的职称通道。

  加强文艺评论还可以将评论工作前置,重视创作前的策划。文艺评论要为文艺创作服务,更好地发挥这一功能,可以考虑将评论工作前置,在创作前期进行策划论证。

  总而言之,评论者不是焊接工,不能满足于把思想家的思想与艺术家的作品焊接在一起;评论者也不是传声的扩音机,以重复和释放创作者的声音;评论更不是月亮,不能仰仗别人的思想来照亮自己。

  文/张超 江苏省文化艺术研究院院长、研究员

(责任编辑:陈天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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