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国家癌症医学中心设置标准》,明确国家癌症医学中心应当为三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或具备相应肿瘤专科能力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据悉,国家癌症医学中心具体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规模满足功能定位,具有规范的肿瘤诊疗区域,医护比≤1∶1.3。近三年年均收治肿瘤住院患者≥7万人次,出院患者手术占比≥40%。近三年年均肿瘤放射治疗病例数≥1万例或拥有放射与治疗相关国家级平台。肿瘤病理技术领先,近三年年均病理会诊量≥3万次或拥有病理学国家重点学科或国家级平台;具备完整的病理亚专科诊疗体制,分子病理检测全瘤种覆盖,有疑难病或者罕见病病例数据库。重症监护室床位数占医院床位总数≥1%。肿瘤相关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3个。能提供中医科或中西医结合科服务,拥有至少30张床位或每年诊疗不少于3万人次,至少具有两种以上优势病种的诊疗优势,中西医肿瘤特色技术两项以上,三年内国家级课题不应少于5项。科研实力雄厚,建有完善的科研平台;近三年,年均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肿瘤相关科研项目≥80个,其中国家级项目(科技部、国家基金委项目)≥50个。
《设置标准》还对国家癌症医学中心应具备的医疗服务能力、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承担公共卫生任务情况、落实医改相关任务情况、医院绩效等提出了具体要求。(首席记者 姚常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