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6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6日从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与公安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其中明确,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
《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包括目标任务、总体要求、机制完善等5个部分,就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协作配合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提出14项具体任务。
《意见》要求建立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执法监督与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相衔接机制,强化对侦查活动内外部监督的衔接配合,并要求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统一更新刑事执法司法标准”。
关于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意见》称,该办公室由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共同牵头设立,负责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相关机制的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和咨询指导等。
据知,于2020年4月上线运行的侦查监督平台,在全面梳理各类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设置了446个侦查违法违规监督项目,规范检察机关监督行为、完善监督机制、突出监督重点、提升监督实效。
最高检、公安部相关负责人称,两部门将深化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强化执法司法权力监督制约,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推进《意见》各项制度机制落地生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