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中旬,农业农村部对2021年全国村级光伏帮扶电站运行管理监测情况进行通报。山西省村级电站规模总量居全国第三,年度发电收益19.57亿元,居全国第一;年均发电能力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02个百分点,运行支出占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据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局长张玉宏介绍,为使光伏帮扶电站发挥更大作用,省委、省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考核指标,各地加强监测监管,提升运维能力,精准分配收益,形成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优质资产。
健全监测机制,持续加强监管水平。山西省针对村级电站点多线长面广特点,通过省级光伏帮扶监测调度平台对村级电站资产管理、运营维护、帮扶成效全程监管;运用全国光伏帮扶信息监测系统和山西省光伏帮扶收益分配管理系统,及时处理低效电站、故障电站和离线电站,精确掌控电费结算情况;建立绩效评价、生产调度和风险防范三项制度,对电站进行科学管理。由于5479座村级电站全部购买保险,去年受到灾情影响的205座村级电站全部得到理赔。
严格资产管理,提升运维管护能力。去年,山西省围绕电站资产管理、后续运行维护、收益资金分配等重点环节开展工作,在全国首开村级电站管护员持证上岗培训工作,完成9300名村级电站管护人员培训,并通过问题排查,对140余座低效电站进行了彻底整改。
规范资金使用,确保精准到村到户。制定出台村级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动态管理要求,设置和规范公益岗位,杜绝“泛福利化”和“平均分配”等问题,重点保障脱贫户、监测户以及半劳动力、弱劳动力等家庭实现就近就地就业。
据了解,山西省光伏帮扶电站总规模294.4万千瓦,其中村级(联村)电站5479座155.4万千瓦,集中电站53座139万千瓦。截至2021年底,全省光伏帮扶项目累计发电收入56.16亿元,惠及9554个村72万脱贫人口,涉及75个县(市、区),脱贫村年均增收20万元。(文/李全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