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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督促整治非法采矿 山西省一案入选全国指导性案例

日期:2022-09-27  来源:太原日报

  9月26日,山西省检察院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为主题,发布4起指导性案例,山西省检察机关办理的督促整治浑源矿企非法开采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浑源A煤业公司、浑源B露天煤业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B公司)等32家煤矿、花岗岩矿、萤石矿等矿企,分别地处恒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恒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恒山国家森林公园及周边。上述矿企在开采和经营过程中,违反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矿产、耕地及林草资源。其中,A公司矿区在未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农用地,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涉及耕地面积达9305亩;B公司等其他矿企也分别长期存在越界开采煤炭资源,违反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多采区同时开采,未经审批占用耕地、林地等违法行为,违法开采造成生态环境受损面积达8.4万余亩,经济损失约9.5亿元。

  2017年12月,山西省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大数据信息平台,收集到多条反映浑源县矿企破坏恒山风景名胜区及周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线索。上报后,最高检挂牌督办,山西省检察院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统筹推进省市县三级检察院立案调查。

  经调查,上述矿企长期实施非法采矿、非法占地、非法排污及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使当地煤炭、花岗岩等矿产和耕地、林草资源遭到严重破坏。根据查明的违法情形及损害后果,并结合行政机关法定职责,检察机关研判认为自然资源、林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水务、市场监管部门及乡、镇政府等行政机关负有监管职责,且不同的矿产资源、林地权属及矿企的违法行为由不同层级的行政机关监管。为此,省、市、县检察机关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对涉案矿企违法行为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污染环境,治理修复生态环境。同时,我省成立领导小组,扎实推动相关整改工作。

  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还移送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线索92件,其中77人受到党政纪处分,9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移送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涉嫌犯罪线索31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35人,检察机关提起公诉30人。

  截至2021年底,当地的修复工程已完成矿山生态治理面积5.39万亩,其中恢复林地耕地1.1万亩,栽种各类树木348.55万株,铺设各类灌溉管网16.525万米,累计投入10亿余元。其余受损生态也在按修复整治方案因地因势治理中。(文/刘友旺)


(责任编辑:王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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