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针对医保基金是否有足够能力负担保障新冠疫苗费用的问题,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明确表示,历年滚存结余超过3万亿元,负担疫苗和接种费用没有问题。
医保基金运行平稳
结余总体充裕
施子海表示,本轮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政策已经明确。一是疫苗和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对医保基金给予适当的补助,居民个人免费接种。二是医保基金主要通过动用历年的结余来负担,不影响当期基金的收支,不会影响群众当期的看病就医待遇。
目前,国家医保局已经与相关部门一起研究制定了疫苗附条件上市后疫苗和接种费用保障的细化操作方案,下一步将指导各地认真组织实施。
对于目前基金结余的问题,施子海介绍,根据统计快报,去年基金的总收入2.4万亿元,支出约为2.1万亿元,当年结余2700亿元,历年滚存结余超过3万亿元,目前基金总体运行平稳,结余总体上比较充裕,动用结余不会影响到群众当期的医保待遇。
“总体来看,这次医保基金负担疫苗和接种费用是没有问题的。”他说。
施子海同时指出,尽管目前医保基金滚存结余较大,但其中三分之一是个人账户,统筹基金结余在2万亿元左右。而且基金结余的地区分布非常不平衡,主要集中在部分人口流入的省份,集中程度还在不断提高。
施子海介绍,据统计,人口流入较多的东部6个省市,职工医保的统筹基金累计结余,2010年占全国的44.7%,去年已经上升到56.6%。特别是随着经济增长由高速进入中高速、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疾病谱变化、医疗技术进步等,医疗费用支出不断增长,基金收入增速低于支出增速将成为新常态,医疗保障基金中长期平衡存在一定压力。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做好医保基金运行分析,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基金中长期可持续平衡运行。”施子海说。
去年处理40余万家
违规定点医药机构
除了平衡压力,长期以来,医保基金使用主体多、链条长、风险点多、监管难度大,欺诈骗保问题持续高发频发,监管形势比较严峻。
施子海介绍,2019年全国医疗保障部门共检查了定点医药机构81.5万家,采取约谈、责令改正、追回、罚款等方式处理违法违规违约的医药机构26.4万家,占被检查机构的32%,当年追回医保基金115.6亿元;2020年国家医保局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检查定点医药机构60余万家,加上定点医疗机构的自查,共处理违法违规违约定点医药机构40余万家,追回医保基金223.1亿元。
此外,近几年,医保诈骗也呈高发多发态势,一些定点医药机构大肆骗保,一批不法分子倒卖药品骗保牟利。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政委秦运彪介绍,2020年全国公安机关侦办此类案件139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82名,追缴医保基金4亿多元。
医保基金监管条例
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今年5月1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施子海指出,织密扎牢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的笼子是其中核心内容,防止人民群众的“救命钱”成为“唐僧肉”。具体包括六方面内容,明确基金使用相关主体的职责;对构建行政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制作出了规定;对建立医保、卫生、中医药、市场监督、财政、审计、公安等部门的监管合作机制作出安排;对加强医保协议管理提出了要求;对监管的形式作出规范;对监督检查的措施及程序作出了规定。
此外,《条例》还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法律的震慑力。《条例》针对不同违法主体、不同违法行为分别设置了法律责任。
一是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违法的,责令改正、责令退回、罚款、给予处分。
二是对定点医药机构一般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责令退回、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一定期限的医药服务;对定点医药机构违反管理制度的,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罚款;对定点医药机构骗保的,责令退回、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一定期限的医药服务、解除服务协议、吊销执业资格;造成医疗保障基金重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给予限制从业、处分。
三是个人违法的,责令改正、责令退回、暂停其一定期限的医疗费用联网结算、罚款。
四是侵占、挪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责令追回、没收违法所得、给予处分。
五是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处分。
文/记者 董鑫 统筹/刘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