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上午10点,辽宁沈阳依然春寒料峭,但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内,却温情涌动,一起民事申诉案终于在一波三折后达成调解,涉事四方均表示非常满意。
“非常满意”的不仅仅是当事人,还有一直关注此案的全国人大代表米忠义。记者电话连线正在北京参加全国两会的米代表,他对辽宁高院法官的倾力作为和最终结果点赞。
同在北京参会的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通过微信勉励干警:“听闻此案顺利调解,各方满意,甚感欣慰。公平正义不是抽象的,它就蕴含在我们手中的每一起司法案件当中,以‘人民为中心’思想落实得好不好,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抓得实不实,人民满意就是第一标准。”
人大代表寄来案件监督函
1月19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收到米忠义代表邮寄过来的一封案件监督函,除了当事人反映案情的诉讼材料,还有他的几点意见和建议。
代表关注就是人民呼声。辽宁高院院长郑青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批示“认真复查,尽快审结”。相关材料迅速转到立案二庭。
“经过组织听证,仔细审查案件相关证据,我们觉得米忠义代表的监督意见确有道理。”主审法官燕妮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这是一起劳动争议案。吴某某是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某村村民。2017年,其与吉林某人力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到大连某船舶公司提供劳动,由船舶公司向吉林某人力公司支付工伤保险费和劳务管理费等。但吉林某人力公司未依约及时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致使2018年初吴某某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死亡后无法在社会保险机构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吉林某人力公司事后委托沈阳某人力公司为吴某某补缴工伤保险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不符合相关规定,死者家属未能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相关赔偿,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公司连带赔偿。一审判决吉林某人力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船舶公司与沈阳某人力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公司均不服提出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沈阳某人力公司不服,向辽宁高院申请再审。
合议庭研究后初步认为,沈阳某人力公司与吴某某之间未建立真实的劳动关系,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原审判决其承担相应责任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其再审申请符合法定的应当再审条件。
为何不一“指”了之?
该案虽符合法定的应当再审条件,但法官们的心头却涌起诸多思虑。
吴某某的家庭非常贫困,其丈夫平时靠四处打工维持生计。发生交通事故后,为抢救吴某某,家里不得不四处举债,还变卖了部分家产。吴某某死亡时小孩才10岁,家中老人也身体多病。同时,受疫情影响,涉案企业也受到很大冲击。
最令人忧虑的是,该案一旦指令再审,受害人家属拿到赔偿款的时间势必还要继续延长。案件如何处理方能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经过充分、慎重的考虑,辽宁高院副院长姜凤武为此案定了调:慎重指令,力争在本院调解解决,让受害者家属尽快获得赔偿。
当时已是腊月廿八,年味渐浓,立案二庭的法官们还在紧张地忙碌着。副庭长程敏与合议庭成员一起研究案情,敲定调解工作思路。合议庭成员分别打电话与各方当事人沟通,整整一天的多轮“调解热线”,终于促成四方当事人同意调解,虽然对承担责任比例未达成合意,但已经迈出调解成功的第一步。
春节后上班第一天,立案二庭庭长郝熠再次“调度”此案,进一步明确方案和分工,并与一审法院沟通,达成两级联动、共促调解共识。为督促本案第一责任人吉林某人力公司尽快明确承担责任的比例,一审法院对其法定代表人作出了限制高消费决定,并立即送达。立竿见影,吉林某人力公司终于同意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突破口一经打开,另外两方很快同意各承担部分赔偿责任。案件迎来胜利的曙光。
是非曲直要分清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罗建华和王建柱两名法官还专门针对吴某某丈夫及其代理律师安排了一场特殊程序,将他们带到另一个办公室,进行严厉地批评教育,并记入审判笔录。
记者了解了其中的缘由。原来,调解意向达成后,法官燕妮通知各方当事人到法院签订调解协议。程敏特意叮嘱她:签订调解协议给付赔偿款时,一审原告方都要到场,确实无法到场的,必须提供经公证的领款委托书,避免出现新的纠纷。
燕妮与吴某某丈夫的代理律师联系后,律师称吴某某父亲病重,无法到场,其持有吴某某父亲的授权委托书,受托领取本案调解款。燕妮明确告知,如无法到场,需提供经过公证的领款授权委托书,否则不能领取。律师见法院态度坚决,只好告知吴某某父亲已于一审诉讼期间去世。这一事实导致原审判决吴某某父亲取得19年供养抚恤金的事实依据发生了重大变化。调解还能否继续进行?
考虑到原告方连遭不幸,生活困苦,申诉方沈阳某人力公司的116万元资金已被法院冻结两年多,也是十分着急,郝熠经请示副院长姜凤武同意,决定在新的事实基础上继续做调解工作。3月5日,继续调解的各方条件已经具备。次日是周末,为了让死者家属早一天拿到赔偿款,让企业早一天解除烦恼,法院决定周末继续调解。
为民情怀不减,是非曲直要清。法院对原告方在诉讼中刻意隐瞒的行为必须明确态度。燕妮对记者说出了此番操作的良苦用心:“法治体现于审判的公正高效为民,更致力于构建良好的秩序。对妨碍诉讼行为进行惩戒,既是彰显司法辨是非、明善恶的本质功能,也是向社会传递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导向和示范作用。”
虽然拿到辽宁高院的民事调解书,各方赔偿款通过电子银行转账也同步到账,丧妻的悲痛仍使朴实木讷的吴某某丈夫难以欣喜,但听到代理律师跟记者说起“他心里特别感谢高院感谢法官”时,他在旁连连点头,眼里流露出一丝笑容,并亲手写了一封“致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感谢信”提交给法庭。
吉林某人力公司代理人将一面写着“公正执法 公道人心”的大红锦旗亲手送到三名法官的手中,对于法官而言,这就是对他们工作的最高褒奖。
司法有为,正义彰显;司法有力,社会有序。辽宁高院副院长任延忠表示:“要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群众有温暖、有遵循、有保障,我觉得在本案的处理过程中都得到了很好的诠释,同时也为社会感受辽宁‘法治良好’提供了生动样本。”
黄艳辉 王伟宁 本报通讯员 陈 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