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国家发改委组织召开东北振兴省部联席落实推进工作机制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东北全面振兴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要点》,听取了工作机制秘书处(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司)关于会议审议文件的说明,东北三省一区及大连市关于“十三五”推进东北全面振兴工作进展、“十四五”工作考虑和2021年工作安排的介绍。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负责人就《实施方案》和《工作要点》进行了讨论,并对下一步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发展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十四五”时期,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从“五大安全”战略高度,从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大局出发,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一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营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利企惠企的市场环境。二是全面深化国企改革,持续做好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加快完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三是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力。四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改造升级装备制造、汽车、石化等传统优势产业,积极培育健康养老、冰雪经济、文化旅游等新业态。五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加强黑土地保护,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打造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六是发挥沿海沿边优势,依托重点功能平台,打造重点面向东北亚的对外开放新前沿。
会议要求,东北三省一区和有关部门要统一认识、提高站位,推动“十四五”东北全面振兴开好局起好步。要完善工作机制。在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发挥好东北振兴省部联席落实推进工作机制作用,加强地方与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紧抓工作落实。持续推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政策文件以及专项规划方案、年度工作要点等明确的重大政策、重点任务、重点项目,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要着力加强民生保障,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