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研究制定并印发实施《福建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1-2035年)》。
根据方案,到202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7%(2020年为66.8%),森林蓄积量达到7.79亿立方米,重要湿地得到有效保护;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900万亩,水土流失率控制在7%以内;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得到改善,自然海岸线保有率保持稳定;完善自然保护地布局,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
到203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7.3%,森林蓄积量达到8.29亿立方米,天然林面积保有量保持稳定,湿地保护率提高到25%;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400万亩,水土流失率控制在6.5%以内;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得到全面提升,自然海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7%;形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
方案提出了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保护和修复、海岸带生态保护和修复、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等五大方面重点任务。
其中,重要海湾河口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涉及福州连江、马尾、长乐、福清,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珊瑚礁生态系统改善、岸线岸滩修复、海洋资源恢复等方面。
项目范围涉及福州的还有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红树林保护修复工程、海堤除险加固及生态化改造、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工程等。
根据方案,我省将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及技术集成示范推广与应用,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监测监管平台,重点开展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水平提升、智慧气象保障、智慧林业、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信息化提升等工程建设。
我省将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同时,鼓励将重大工程项目与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特色小镇、林下经济等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重大工程建设与管理,探索重大工程市场化建设、运营、管理的有效模式。(文/记者 赵铮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