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搜狐网《钱江瞭望》刊登文章“乡村振兴的浙江引领”,此文是研究院研究员葛建纲、王国灿的研究成果。文中从三个方面阐述乡村振兴的意义及必要性,指出乡村振兴工作的六大原则和五大行动,作者最后对浙江省启动乡村振兴计划以来,经济、文化、产业和环境等多个方面进行总结和展望。全文如下:
乡村振兴的浙江引领
浙江是“两山”理念的发源地,是在全国最早开展乡村振兴战略的省份之一,农村发展起步早、基础好、效果佳。自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来,浙江全省把乡村振兴作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抓手,多年来坚持推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稳扎稳打,各地创新乡村振兴发展思路,涌现出一批乡村振兴的“名县名乡(镇)名村” ,持续引领全国乡村振兴工作。
未来,浙江将持续开拓、巩固乡村振兴工作成果,主动向全国其他省市分享建设经验,进而努力使全国各地都能够成功建设“产业兴旺、生活富裕、乡风文明、生态宜居、治理有效”的美丽乡村。
一、乡村振兴的意义及必要性
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国政府为缩小城乡差距、统筹城乡发展以及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的重要因素。乡村振兴的意义及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持续多年的城镇化让我国大部分人口都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在给我国城市带来繁荣的同时,也造成出了农村人口流失严重和经济发展不活跃的现象。乡村振兴战略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通过不断完善农村发展体系而有效缓解农村人口流失等多个方面的问题。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带动下不断弥补农村发展短板,积极构建完整的发展体系,进而实现科学协调资源以及充分利用要素的目标。
(二)有助于提升农村居民满足感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不仅有助于活跃农村经济和提高农村居民收入,而且有利于增强农村居民的满足感和获得感,积极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加便利且有效的生活条件,显著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例如,近年来浙江省严格贯彻党中央的部署和决策,同时各市、区、县以及乡镇严格依照省委省政府制定的政策来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成功打造了一个又一个的生态旅游小镇,建设出了一批又一批先进示范村,这在显著提高农村居民人口收入的同时,更让人们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实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通过积极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村庄变得更美且农村产业也更加活跃,旅游产业、养老产业、运动产业以及文化产业都在全省农村扎根发芽。
(三)有利于实现绿色循环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到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先导,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在党中央的号召下浙江省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要求,改善生态环境,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随着乡村振兴工作在浙江省得到持续的推动,包括基础设施服务以及公共服务设施服务等都得到了显著的提升。农村人口也越来越多,尤其是吸引了众多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们投身于乡村并服务于乡村。另外乡村振兴战略有利于显著改善农村环境,例如浙江近年来加大对农村水源地保护和监测工作,通过选择典型村庄作为水资源监测点来对污染源进行有效控制,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和提高饮用水质量,从而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农村经济发展协同进步的目标。
二、乡村振兴工作基本内容概述
(一)六大原则
“六大原则”是浙江省推动乡村振兴工作遵循的基本准则,也是有效保证全省乡村振兴工作取得显著成果的重要力量。
第一,坚持优先发展农村农业原则。多年来,浙江在积极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过程中坚持优先发展农村的农业,以强农富农为主要目标,优先保障农业发展,进而带动其他众多产业的进步。
第二,坚持高水平和高质量发展原则。浙江在积极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过程中始终坚持高水平和高质量的工作准则,稳扎稳打步步为营,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并逐步完成阶段性目标。最终有效实现乡村振兴工作的高水平和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乡村并打造高品质生活。
第三,坚持全面发展原则。浙江在全力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全面发展的原则,努力实现乡村众多产业的齐头并进和协同发展,让包括农业、工业和旅游业等诸多产业,以及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政治建设的协同进步。补齐农村经济发展短板,实现更加全面且协调的发展。
第四,坚持科学协调城乡发展原则。浙江省在积极践行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的过程中,始终坚持科学协调城乡发展的原则。多措并举,平衡城镇与乡村在经济、文化、生态等多个方面的建设工作,让城乡之间实现更加良性且健康的互动,显著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与生活水平,让城镇与乡村之间的关系进入发展的新阶段。
第五,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在积极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过程中浙江省始终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制定科学的发展决策,以农村当地自身实际情况为基础,发挥其优势而有效弥补其劣势,努力让我省各地乡村都能够形成一套适合自身的发展模式。
第六,坚持责任底线原则。浙江省在着力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过程中,把保护和提升农民的权益作为根本,坚守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坚守责任底线,坚决维护农民的合法利益,绝不触碰发展的红线。
(二) 五大行动
第一,实施乡村产业振兴行动。在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过程中全省上下齐心协力,为助力乡村产业发展出谋划策。不断健全和完善乡村产业发展体系,优化乡村产业发展结构,提升乡村产业发展质量。
第二,坚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美丽乡村建设是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省在多年来一直坚持的工作主线。良好的乡村生态环境,对于有效带动乡村旅游等诸多产业都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第三,实施兴盛乡村文化行动。俗语说仓廪实而知礼节,文化的繁荣是有效增强农村居民自信心的重要力量。所以在积极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过程中不断促进文化繁荣,显著丰富农村居民的文化生活。
第四,实施“四治融合”行动。“四治”分别指的是自治、法治、德治和智治。在着力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过程中,坚持四制融合,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和治理质量,有效提高乡村居民的满足感和获得感。
第五,实施富民惠民行动。实现全体脱贫目标,有效推动全体农村居民不断提高自身收入水平。通过积极采取一系列惠民和富民的举措,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不断增强基层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党的号召力。
三、总结与展望
综上所述,自2017年浙江省正式启动乡村振兴计划以来,实现了经济发展、文化繁荣、产业进步和环境改善等多个方面的目标,既显著提高了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又着力提升了农村地区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过去几年来,浙江始终走在全国乡村振兴工作的前列,在有效夯实乡村发展基础和显著缩小城乡差距上等多个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不断提炼并积极分享浙江省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积累的宝贵经验与启示,有利于为全国其他省市县积极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提供重要的借鉴。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元年,也是努力实现第二个一百年目标的重要之年。未来浙江省在乡村振兴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戒骄戒躁,继续稳扎稳打,努力实现新突破,争取开启新篇章。工作成果代表着过去,只有不断努力才能够拥有更为美好的未来。因此,浙江将努力奋斗,持续激发乡村振兴发展的新动能,不满足现状而要继续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决策。在党中央乡村振兴战略的引导下,为助力“十四五规划”取得显著成果,进而为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崭新贡献。
【作者:葛建纲 浙江省生态文明研究院研究员;王国灿 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作家协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