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7日电 (记者余璐)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印发配套的配额分配方案和重点排放单位名单。从今年1月1日起,全国碳市场首个履约周期正式启动。首个履约周期截止到12月31日,涉及2225家发电行业的重点排放单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充分展示了中国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信心和决心。在1月5日生态环境部举办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政策媒体吹风会上,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表示,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大制度创新,也是落实我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的重要抓手。
李高谈到,修订印发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和管理,为新形势下加快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配套的配额分配方案明确了纳入配额管理的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首次从国家层面将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责任压实到企业,通过市场倒逼机制,促进产业技术的升级,激发企业的减排动力,对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有重大意义。
吹风会介绍,《管理办法》适用于全国碳排放配额分配和清缴,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等活动,规定了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市场参与主体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全国碳市场运行的关键环节和工作要求。此次划定排放配额的企业是年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发电企业。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已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7个地方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为全国碳市场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此次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的正式启动,标志着全国碳市场的建设和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加快推进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行业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有效发挥市场机制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促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引导气候投融资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实现全国碳市场的平稳有效运行和健康持续发展。”李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