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北京1月5日电(记者王虎云、吴丛司)银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村镇银行化解风险改革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支持村镇银行补充资本和深化改革,有效处置化解风险。专家认为,一小部分村镇银行经营管理问题较多,进行改革重组是必要的。同时,建议给予村镇银行税收优惠等更多政策支持,促进其发挥支农支小的积极作用。
村镇银行是我国县域地区重要的法人银行机构,在支持农户和小微企业、助力县域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9月末,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1641家,已覆盖全国31个省份的1306个县(市、旗),中西部占比65.8%,县域覆盖率71.2%。贷款主要投向县域农户和小微企业。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占比始终保持在90%以上,单户500万元以下贷款占85%,户均贷款30.5万元。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村镇银行资本充足率15.7%,总体具备较强的风险抵御能力。但是,少数村镇银行近年来受各种因素影响,风险水平快速上升,相关问题较为突出,严重影响和制约其可持续发展和金融服务能力。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分析师周茂华认为,村镇银行普遍存在股权结构复杂,经营与风控效率不高,粗放式发展导致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部分村镇银行不良问题严重等。同时,村镇银行在资本实力、负债能力、网点品牌、业务竞争力和融资渠道等方面远不及大中型银行,补充资本压力大,经营压力较大。
“近年来,村镇银行暴露不少问题。”周茂华表示,一方面,内部治理与经营水平相对不高,增加公司治理这个章节,引导银行加快健全银行内部治理,可从根本上防范化解银行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村镇中小银行是服务三农、小微民营企业等薄弱环节的主力军,有必要加强监管,引导其加快健全内部治理,提升经营水平,主责主业,深植依法合规开展业务、稳健经营企业文化,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结合推进村镇银行风险处置和改革重组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近年的成功实践,银保监会制定出台了《通知》,提出支持主发起行向村镇银行补充资本以及协助处置不良贷款,适度有序推进村镇银行改革重组,支持引进合格战略投资者帮助收购和增资,以及强化对主发起行的激励约束等。
《通知》完善和拓宽了村镇银行改革重组和风险处置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风险处置力度,要求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合理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积极参与村镇银行改革重组,进一步拓展资本补充渠道。同时,《通知》通过强化顶层制度设计,制定合理的监管激励政策和监管约束措施,进一步压实主发起行的风险处置牵头责任。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表示,目前,全国共有1600多家村镇银行,是我国数量最多的一类银行。一小部分村镇银行发展停滞不前,经营管理问题较多,长年亏损,采取措施进行改革重组是必要的。在重组改制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储户和客户的合法权益,保障基本金融服务不受影响。
“村镇银行兼具商业性和政策性双重特点,应给予更多政策上的支持,包括税收优惠、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等。”董希淼说,2018年,原银监会发布《关于开展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和“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试点工作的通知》,相关政策要加快落实,尤其是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要加快组建,提升村镇银行规模化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在董希淼看来,2020年10月,央行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将村镇银行列入商业银行范畴,进一步明确了村镇银行的法律地位。下一步应对村镇银行实施差别化监管政策,适当降低村镇银行合规成本,鼓励其发挥小法人机构扁平、灵活等特点,在服务“三农”经济和小微企业中彰显最“草根银行”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