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社保申报核定、征集和缴费等环节时间有了最新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本年度补缴业务,应分别于每月15日前、25日前、22日前,通过省人社厅网上平台或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经办柜台等渠道完成相关手续。这是记者今天从省社保中心获悉的。
在参保人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方式上,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本年度补缴业务,均可通过人社厅网上平台或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经办柜台渠道完成当月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手续;灵活就业人员除了可通过省人社厅网上平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经办柜台,还可通过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自助机渠道完成缴费申报手续。
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正常缴费核定数据,应于每月17日前发送完毕;灵活就业人员的核定数据,本年度补缴业务,历年补缴业务,均应于每月25日前发送完毕。(作者:易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