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规范产业扶持财税政策有关事项
不得签订或出台与企业缴纳税收直接挂钩的扶持政策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规范产业扶持财税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今后一律不得签订或出台与企业缴纳税收直接挂钩的扶持政策。
财税政策如何扶持产业发展才更加科学有效?根据《通知》,我省将规范产业扶持财税政策有关事项,以更多元的方式,提升财税政策的积极有效性,切实落实好新发展理念,打造公平、公正、清新的营商环境。该通知今年6月25日起开始施行。
《通知》指出,各市县政府、各部门以及有关园区今后在制定招商引资、产业培育和扶持政策时,一律不得签订或出台与企业缴纳税收直接挂钩的扶持政策,要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要求,全力建设公平竞争、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省政府对已经出台支持市县及园区的产业扶持政策,支持力度继续保持不变。市县政府及园区收到省财奖补资金后,不得将财政奖补资金与企业缴纳税收同非税收入挂钩直接奖励给企业。具体奖补资金使用方案由市县及园区研究制定。
其中,根据我省园区考核的有关要求,全省各级财政安排的产业扶持奖补资金可重点统筹用于提升园区重点产业培育能力、提升园区人气指数、提高园区运营效率和减轻入园企业运营成本等,具体可用于作为资本金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要素激励、与落户企业签订对赌协议、支持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建设孵化器加速器、支持深化“放管服”改革、政策允许条件下促进企业入驻和发展的其他内容等7个方面。
《通知》还明确,省财政厅要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等有关部门,对各市县政府及各部门出台的招商引资、产业扶持财税政策进行清理。各市县政府、各部门今后拟出台招商引资、产业扶持财税政策,要预先征求省财政厅的意见。省财政厅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招商引资、产业扶持财税政策的监督检查。(作者:周晓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