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构造复杂,我们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往往依赖第三方运维企业对排污口的自动监测设备进行维护。去年,由于缺乏对运维公司水平的了解和甄别,我们合作的运维公司服务质量不高,设备出了问题都没能及时维护。在运维企业评价办法出台后,我们能根据运维企业的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商业信誉,选择服务质量好的运维企业,一方面保障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另一方面还可以应用准确的监控数据加强企业内部监管,提升行业绿色发展水平。”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开展自动监控现场检查时,某水泥企业环保负责人感慨地说。
不久前,生态环境部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社会化运维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广西运维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对广西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社会化运行维护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执法工作的方式方法表示肯定,指出《广西运维企业信用评价办法》主要包含信用评价的基本规定、信用评价方法和标准、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等三方面内容,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意义,有利于引导运维企业增强主动守法、诚信经营意识,自觉提高运维服务质量,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定期维护、校准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确保自动监测数据“真、准、全”。
自2014年停止实施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许可工作以来,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维市场逐年扩大。针对辖区运维企业能力良莠不齐、影响自动监测数据质量的问题,广西推行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社会化运维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包括服务等级、运维能力、生态环境部门监管三大类评价指标,重点考核运维企业运维服务能力,对弄虚作假、虚假申报等严重情形设定“一票否决”项,积极推动治污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与环保产业协会的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服务能力评价工作不同,《广西运维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将服务能力评价纳为评价指标之一,并结合国家和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将‘能力评价’综合提升至‘信用评价’层级。鼓励运维企业做出生态环境信用评价承诺,运维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结果推送至广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守信’和‘严重失信’等级的运维企业实施联合奖惩措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业务负责人介绍。
通过以上方式,广西逐步实现信用制度有形管理有效互补无形市场竞争机制、量化自动评价有效支撑非现场监管执法运用、优化执法方式有力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的“三新”监管成效,是全国范围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社会化运维管理方面的首次创新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