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7日电 民政部16日发布通知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以遴选方式指定第三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第三批拟遴选指定不超过10家平台。
民政部表示,为加强互联网技术在慈善领域的运用,支持慈善组织在更大范围依法发布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将根据自愿申请、公开透明、依法依规、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境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开办运营,且有意愿、有能力、有条件为慈善组织提供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发布服务的网络平台进行遴选。
民政部要求,参与遴选的平台及其运营主体应在互联网行业、慈善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或一定代表性。平台运营主体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息系统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未因违反慈善法被责令停止活动或受到行政处罚。平台运营主体须是社会组织的,该社会组织近3年内未受到登记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
民政部指出,平台运营主体须具有相应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资格,有能力按照《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为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提供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服务。平台技术水准要达到《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相关要求。
就遴选程序,民政部表示,符合条件、有意愿的平台主体于12月10日前提交《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申报表》、平台情况汇编等申报材料。民政部将通过形式审查和技术测评、社会公众评价、现场答辩和评审、社会公示等环节,确定第三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民政部指出,为体现信息公开与透明,11月下旬,民政部择机举行集中公开答疑。平台遴选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可通过民政部门户网站“网上举报”进行在线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