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由12家单位联合发起的中国艺术法教育联盟(China Art Law Education Alliance),在北京宣告成立。
该联盟包括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国美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西安美术学院、中央财经大学文化传媒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艺术学院、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嘉德教育中心、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吴作人国际美术基金会、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等。
“艺术法”(Art Law)的概念,源自上个世纪中期欧美社会财富的积累与艺术市场的兴起,以及各国陆续开展艺术法教学和研究,是在大量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上,在法学和艺术学领域内逐渐形成的一门新的独立学科。中国艺术法研究起步稍晚。随着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艺术市场的建立与发展,艺术法的作用和价值日益显现,中国艺术法教育迎来了发展机遇。目前,中国艺术法教育面临着课程体系不完善、教学内容脱离实际、实用性不强等挑战。在此背景下,中国艺术法教育联盟的成立适逢其时。
中国艺术法教育联盟经过全体创始理事单位一致同意,通过了《中国艺术法教育联盟章程》,该章程明确规定,“联盟”是一个全国性、开放性、非营利、非商业性的教育互助团体,其宗旨是支持各成员单位在艺术法教育、科研等领域相互交流、学习、观摩和资源共享,促进各成员单位之间在艺术法教育方面的共同进步,促进中国艺术法教育事业发展。该章程还明确规定,“联盟”由理事会成员单位轮流担任轮值主席,轮值主席应该在每个年度任期内承办一次“艺术法教育论坛”。
中国艺术法教育联盟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艺术法教育和艺术法学科建设迈向了一个新的阶段。联盟的成立对于构建中国艺术法教育体系,培养高素质的艺术法人才,促进中国艺术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