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三明7月7日电(通讯员赖水洲)“我们的生态环境真是越来越好了,野生动物也明显多了。”近日,福建省清流县检察院干警同公安等部门将村民捡到的一只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穿山甲放生后,当地群众这样说道。
据悉,该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2020年以来,该院共提前介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12件,提出意见和建议20余条,提起公诉10件12人,有罪判决10件12人。
同时,该院积极部署开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在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一并追究其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提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诉讼请求。2020年以来,该院立案并公告刑事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件,提起诉讼6件,已判决6起,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
此外,该院还积极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堵住监管漏洞。在办理江某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中,该院发现相关主管部门存在对猎枪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使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清查收缴非法枪支弹具及猎捕野生动物禁用工具专项行动,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35处,收缴枪支4支,查处涉枪治安案件4起, 签订《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承诺书》103份。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并加强与有关部门联动,建立和完善保护野生动物资源长效机制,助力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