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江西法院在审判监督管理工作中,突出重点案件监管,推进监管机制规范化,努力筑牢权力制约监督防线,有效提升案件审判质效。
据了解,江西法院在开展“四类案件”监管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发回重审、改判、指令再审案件以及长期未结案件的监管,并以此为突破口,着力解决院庭长监管不力、裁判尺度不统一、案件久拖不决等问题。为强化改判案件监管,江西法院建立双向意见反馈机制,对上级法院审判权形成逆向制约。为强化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监管,江西法院明确不得发回重审的具体情形,严格限制适用指令再审,以减少程序空转,减轻当事人诉累。
为推进监管机制规范化管理,江西法院借助信息化技术手段,上线“发改再”案件监管平台,将改判和发回案件纳入平台进行监管,并随机抽取办案业务专家开展线上评析,解决传统案件评查纸质卷宗调阅不便、评查专家需同一时空集中等问题;建成长期未结案件监管平台,自动监管18个月以上未结案件,实现对全省法院长期未结案件的实时监测和动态管理;加大“四类案件”的监管力度,实现“四类案件”的智能甄别、风险提示、在线标记、案件汇报、监管审批,做到监管过程清晰透明、全程留痕,确保“四类案件”监管信息完整;推广司法风险动态防控系统,将立案、审判、执行、评估拍卖、司法鉴定等司法权力运行中的71项司法风险点纳入其中,实现对司法风险的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处置。截至目前,在线督办全省法院18个月以上案件3063件,督促办结2824件,全省法院共有8429件“四类案件”纳入了平台监管范围,均在平台内完成汇报和审批。
(记者 胡佳佳 通讯员 徐英荣 张鹿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