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四百多副校级干部“赶考”校长任职资格证
厦门首次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考试笔试现场。本报记者 熊杰摄
近日,为期两天的福建省厦门市首次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考试顺利结束。厦门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郭献文介绍,今后,在厦门当中小学校长,必须持校长任职资格证,就像当老师要有教师资格证一样。
近两年,厦门在校长管理上频出改革“招数”。这些改革触发了哪些深层变革?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参加校长任职资格考试的有400多人,均为厦市中小学副校级干部,是一批“准校长”,包括学校副书记、副校长、纪委书记。
为什么要进行校长任职资格考试?郭献文介绍,这主要是借鉴国外经验,将校长“任职门槛”标准化的举措,对校长的学历、任职资历、参加培训的情况给出一定标准,要求达到标准,并获得相关资质后方可任职。
厦门首次校长任职资格考试怎么考?考了哪些内容?记者了解到,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的考题既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一些文件精神等,还有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以及国内外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的相关内容。
“考试题目还是很贴合实际的。”厦门五中党委副书记颜双双刚从考场出来,就接受了记者采访。她介绍,考试中有很多题目是针对具体工作的。比如,如何规划学校的劳动教育;在一次夏令营活动中,如何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等,都是作为一名校长要面对的问题。
厦门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处长庄剑光介绍,落实校长任职资格制度,与实施校长“职级制”改革,是厦门落实校长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并行的两项具体措施。
2019年10月,厦门市教育局正式启动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按特级、一级、二级、三级4个职级,来对校长进行评审。这样,校长不再拘泥于学校行政级别的高低,而是从能力、水平、贡献及业绩来对校长进行考核,确定职级。
2020年1月,厦门首次评选出特级校长6名、一级校长57名、二级校长110名、三级校长112名。
一名普通校长如何才能成长为专家型校长?厦门在实施校长“职级制”的同时,也为校长专业发展铺设了道路。2019年6月,厦门出台了“名校长培养工程实施方案”,既规定了名校长的选拔办法,也规定了名校长培训与培养办法。
郭献文表示,面对校长“职级制”改革,厦门没有过多强调“评”,没有停留在级别和待遇这个层面,而是在重视专业化的同时,也重视培训与培养,真正做到为校长的职业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事实上,启动校长“职级制”改革是厦门校长管理制度改革的第一步,市教育局将其称为1.0版。而市教育局提出的改革2.0版,则为明确“权责清单”,规范任职管理制度。3.0版为借鉴国外经验,实施校长“资格准入制”。下一步,将实施4.0版,即落实校长办学自主权,全面推进依法治校。
其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版中,明确“权责清单”这一规定。2020年8月,新的《厦门市中小学(中职)校长管理办法》对校长任职履职方式,以及责、权、利进行界定。文件在对校长任职划定“框框”的同时,也给他们列出了“权责清单”,赋予他们更多的自主权。
“现在,中级职称的评审权力,已经下放到部分学校,由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厦门市教育局人事处处长刘伟玲说。
在校长“治理权”上,厦门明确,校长在核定的内设机构数量与职数内,可自主提出设置方案,经学校党组织研究同意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就可执行。这就意味着,学校可以设哪些部门,如何管理这些部门,校长有了更多的自主权。
在未来,厦门将实施校长管理的改革4.0版,实现从“专家治校”到“依法治校”的转变。如何将其变为现实?如何让校长少受行政干涉,真正做到依据章程自主办学?对此,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研究员钟建林认为,落实校长办学自主权要落实好“放、管、服”。
在“放”上,要给予校长经费支配权,还要让校长在人才引进和新教师招聘上有话语权;在“管”的方面,要将“能上能下”从口号变成实际行动;在“服”上,要以“服务校长办学”为主,减少对学校不必要的审批程序。
庄剑光介绍,在依法治校上,厦门将要求学校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做到用制度来依法治校。同时,将设立师生权益保护、争议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等机构,吸纳师生代表,做到公平、公正调处纠纷,在保障师生权益的基础上实现依法治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