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美方错误行径,中方决定采取对等反制,根据反外国制裁法对前美商务部长罗斯、美国会“美中经济与安全评估委员会”(USCC)主席卡罗琳·巴塞洛缪、“国会—行政部门中国委员会”(CECC)前办公室主任乔纳森·斯迪沃斯、“美国国际事务民主协会”金度允、“美国国际共和研究所”在港授权代表亚当·金、“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及“香港民主委员会”等7个美方人员和实体实施制裁。
针对美方错误行径,中方决定采取对等反制,根据反外国制裁法对前美商务部长罗斯、美国会“美中经济与安全评估委员会”(USCC)主席卡罗琳·巴塞洛缪、“国会—行政部门中国委员会”(CECC)前办公室主任乔纳森·斯迪沃斯、“美国国际事务民主协会”金度允、“美国国际共和研究所”在港授权代表亚当·金、“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及“香港民主委员会”等7个美方人员和实体实施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