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哈尔滨7月23日电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23日对外通报,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黑龙江省委巡视组原正厅级巡视专员于宝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
经查,于宝国违反政治纪律,串供并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及职务上的影响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钱款;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职务晋升、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黑龙江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黑龙江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于宝国开除党籍处分;由黑龙江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