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8月8日《北京晚报》报道,14岁小将全红婵在东京奥运会夺得女子跳水10米台的金牌后,她家成了很多网友的打卡地。每天有几十上百人到这里拍照,有人直接堵在了全红婵家的大门口,就差要爬进去了。有些网红甚至边直播边带货,还扬言要把全红婵家里的菠萝蜜摘走。更有博主自导自演,发视频称全红婵曾私信他,要求他给自己画夺冠时的照片。
到奥运冠军家门口打卡,显然会打扰其家人的正常生活,无底线“消费”全红婵,更可能妨碍这个十几岁孩子的成长。对这些不妥和弊端,一些主播和营销号不是不知道,而是装糊涂。
不久前,河南郑州96岁老奶奶摆摊30年意外走红后,各路主播前往老奶奶摊位前直播蹭流量,面对围观之人,老奶奶清醒地表示“尝馍是假,看人是真”;一碗拉面卖3元15年不涨价的山东“拉面哥”火了之后,每天上百人围堵其家门口蹭流量,“拉面哥”无奈表示自己不想再被利用成为赚钱工具。而更早时候的“流浪大师”沈巍,则经历了孤独流浪-直播围观-重回孤独的过程。
“热度火了一个又一个人,又毁了一个又一个人。冷却以后日子还是日子,不过日子不是从前的日子了”——有些网友的总结很精辟,也很辛酸。
励志的正能量应该被保护,而不是被消费。蹭正能量的热点须有前提,即让正能量“保温”并有“增量”,保护当事人的权利,使其不受侵犯,不让正能量的热点人物成为被消费的流量符号,更不能骚扰其家人的正常生活。
对主播和营销号来说,“流量观”是其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折射,也是是非美丑的反映。赚流量的途径手段要合法合规、合情合理。为流量折腰,甚至成为被人吐口水的“流寇”,得不偿失。对互联网平台来说,要加大审核管理力度,不能对疯狂的流量竞赛熟视无睹或者只是“罚酒三杯”,对“不讲武德”的蹭流量视频和直播,应考虑拒绝其上架;对地方有关部门来说,对正能量满满的“网红”或名人,应多些保护,加强对公众价值观、审美观的引导,对那些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的蹭流量行为和人员,要依法予以规制。
“一窝蜂式”的围观骚扰当休矣!
丁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