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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推进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治理 明确处罚标准

日期:2021-08-17  来源:法治日报

  礼让斑马线让文明和法律始终“在线”

  多地推进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治理地方立法明确处罚标准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14个小时,抓拍120起。

  确认后,将被罚款200元,记3分。

  近期,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以礼让斑马线为切入点,聚焦危害交通安全、影响通行秩序和文明交通形象的突出违法加大管理整治力度。8月11日零时起,217处路口值守斑马线的“电子警察”正式开展执法工作,截至当天下午两点,共抓拍录入120起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

  整治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北京市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作出的“罚款+记分”,也是其他地方开展这一治理工作时所采用的处罚方式。经过相关部门和地方的推动,礼让斑马线在很多地方已经成为一种常态。

  近年来,多地通过立法的方式,明确要求机动车礼让斑马线。但在具体的处罚方式上,各地的规定并不一致。

  今年4月,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公开征求意见。有观点认为,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作出规定,对罚款金额和记分进行统一。对此,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黄海波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考虑到我国各地的经济和交通发展水平不一致,很难统一处罚标准。

  “建议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处罚标准,通过有针对性的立法和修法实现差异化管理,从而为执法提供明确依据,更好地对具体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理,让法律落地生根。”黄海波说。

  提升社会文明水平

  斑马线既是保护行人、降低事故风险的生命线,也是体现一个城市交通参与者良好形象的文明线。但在现实中,车辆与行人抢道现象却时有发生。

  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经对礼让斑马线作出明确规定。但礼让斑马线从纸面走到现实,用了5年的时间。

  浙江省杭州市是第一个推行礼让斑马线的城市。2009年,杭州公交大力开展礼让斑马线活动,并带动出租车和私家车一起去做这件事情。就在这一年,杭州发生了令人震惊的“5·7”交通肇事案和“8·4”交通肇事案,尤其是被称为“70码”事件的“5·7”交通肇事案,更是将杭州市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痛定思痛的杭州市加快了礼让斑马线的推广速度。杭州市公交集团制定《营运司机星级评定指导意见》《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单车考核细则》、杭州交警部门接连推出多项交通整治行动……在多项举措的推动下,礼让斑马线逐步深入人心。

  “礼让斑马线已经成为杭州和浙江的名片,在没有红绿灯的斑马线处,车辆基本上都能做到主动礼让行人。”杭州公交集团第三汽车分公司公交车驾驶员孔胜东说。

  2017年4月,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各地大力开展了不礼让斑马线行为的整治行动;2018年,公安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在全国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治理,建立常态长效治理机制;浙江、陕西、北京等地先后推行礼让斑马线行动……在公安部和各地的有力推动下,礼让斑马线行动很快在全国各地推广开来。

  “构建斑马线上的安全文明,不仅有利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也有利于提升社会文明水平,这也是多地将礼让斑马线纳入道路交通安全法配套法规、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相关法规的目的所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

  各地处罚标准不一

  为建立常态长效治理机制,已有多个省区市明确对礼让斑马线进行立法。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有15个省区市在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作出规定。此外,还有一些省区市和设区的市在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作出规定。

  山东省立法规定,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江西省立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对于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各地在立法中也明确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但在罚款金额的设置上,各地的规定并不一致。

  河北省立法明确,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将被处以警告或者50元罚款。《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不按照规定礼让、避让行人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50元罚款。江西省对于不礼让斑马线的罚款金额是150元。

  值得注意的是,各地在治理机动车未礼让斑马线行为时,多是采用“记分+罚款”的方式。

  北京市对驾驶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人依法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安徽省合肥市在开展“礼让斑马线 守法文明行”专项行动时,对不礼让斑马线的机动车驾驶人给予罚款100元至200元、记3分的处罚。

  “在交通出行中,保护行人、非机动车安全顺畅通行是第一位的。尤其是行人,在公共道路交通环境中处于弱势,更加需要保护,这也是立法传递的价值导向。”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巍涛说。

  行人也应参与其中

  经过多年的努力,礼让斑马线的积极效果开始显现。

  以浙江为例,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数据显示,2020年浙江省发生在城市道路斑马线上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2019年下降15.8%,发生在公路斑马线上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29.6%。

  与此同时,通行效率也随之提升。有关数据测评显示,开展斑马线治理后,多个城市通勤日高峰拥堵程度下降、高峰平均车速小幅上升。

  “近年来,礼让斑马线行动在众多城市推行开来,效果显著。对此,建议未制定相关法规的地方完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本地特点的基础上,细化管理措施。例如,明确合理的处罚标准、针对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的行为加大处理力度等。”黄海波说。

  记者在北京市走访时发现,在有红绿灯的人行横道前,车辆基本都能做到礼让斑马线,但在没有交通信号的人行横道前,有的车辆依然不会减速慢行。

  “礼让斑马线的目的在于降低机动车的速度,以更好地保障行人的路权。要实现这一目的,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还需要借助技术手段,推进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常态化治理。”李巍涛说。

  一方面,完善规划更好解决一些突出问题,比如对右转车辆和直行行人、非机动车冲突严重的路口,可采取右转专用信号控制;对行人过街距离较长的信号灯路口,可以设置行人二次过街信号灯或者合理延长过街时间;对行人流量较少的路段斑马线,可采取行人请求式按钮信号控制。

  另一方面,升级技术手段,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管。比如北京交管部门公布了一批新增设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其中217处路口的“电子警察”升级,可记录机动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交通违法行为。

  “礼让斑马线是为了更好保障行人安全,行人也应参与其中。建议地方在完善相关法规时,探索批评教育、小额罚款等方式,同步治理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刘俊海说。

(责任编辑:李佳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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